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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宫!危化品车辆连续两次不按规定制作运单遭处罚

2025-01-11 13:4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 62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G93成渝环线高速铜梁东收费站外广场,对一辆川E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实际装载的货物与电子运单不符,存在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员肖某竟然是“熟面孔”。4天前,肖某就是因未按规定制作运单被执法人员在同一地点被处罚。面对执法人员,4天前刚向执法人员承诺“一定不会再犯”的驾驶员肖某显得有点尴尬,询问过程中,肖某表示由于疏忽大意,早上出车时忘了及时修改制作运单,结果又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实在是太倒霉了。六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完整取证后,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车所属运输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进行了2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考虑到肖某年龄较大,可能存在不会熟练填写电子运单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向肖某演示了如何规范填写电子运单,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驾驶员肖某也表示这次自己是真“长记性”了,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样式、内容要求制作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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